医院走廊晾毛巾地面积水致人摔伤法院:晾毛巾者赔5万医院赔17万
今年,石河子市某医院由于未及时清洗整理地面积水致袁某摔伤,结果赔了17万余元。
2023年7月1日10时左右,袁某在石河子某医院护理住院病人期间,行走至护士台侧边,脚踩积水滑倒。随后前往急诊科就诊,诊断结果为:股骨颈骨折(右侧),住院治疗11天。后袁某自行委托新疆天宇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程度做评定,鉴别判定的结果为:九级伤残。
经查,事发当天早上,同样在医院陪护病人的李某在护士站旁的走廊晒毛巾,造成地面积水。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后,口头教育了他,强调其行为违反医院规定,要求其收回毛巾并打扫地面。李某不以为意,认为盛夏时节,积水很快就会蒸发,只是用鞋底象征性在积水区域摩擦了几下。事后,医院工作人员没有通知保洁人员处理,也未摆放警示标志。不一会儿,袁某经过此处,滑倒受伤。
结合事情的前因后果,袁某认为医院和李某应该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,遂于今年5月15日将医院和李某诉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、经营者,对就诊及住院病人具有日常安全保障义务,医院工作人员明知有积水却未及时清洗整理,对袁某滑倒受伤应负主要责任。李某明知住院区域需保持干净整洁、地面无积水,依然在走廊洗晒毛巾,造成积水后未处理彻底,对袁某受伤具有过错,应承担一定责任。袁某作为成年人,在日常活动中应注意仔细观察、稳步行走,但事故发生前,其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积水并有效应对,自身存在一定过错。综上,法院结合庭审各方举证情况和损害后果等,依法判决医院承担60%的赔偿相应的责任,赔付袁某17万余元;李某承担20%的赔偿相应的责任,赔付袁某5万余元;袁某自行承担20%的责任。
一审判决后,石河子市某医院不服,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跌倒是医院内影响患者安全的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之一, 是造成患者伤害的重要构成部分,其已经成了全球关注的 重要公共卫生问题。根据世界卫生组织(WHO)的数据,全球每年约有28%-30%的住院患者至少发生一次跌倒。
住院患者中的某些群体尤其容易跌倒,例如,近期缺血性卒中患者,精神病病房收治的老年患者,住院癌症患者。
目前院内跌倒预防控制有一定难度,既往研究表明,多数方法预防控制效果证据不明确,其原因可能与预防控制措施不到位或方法不当有关。
有很多疾病与患者跌倒相关,包括脑部疾病、肢 体活动障碍、视力障碍。部分药物也会增加跌倒风险。研究之后发现,5-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、抗精神病药物和长效苯二氮卓类药物与住院患者跌倒明显相关。
对于跌倒高危人群,建议加强陪护。住院患者的病房除床头柜外,最好还是不要放其他杂物。医疗设施放置要简单有序,尽可能的避免医疗设施导线妨碍患者活动。病房和卫生间地面应做防滑处理,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清理湿地板。
安全无小事。医院和患者都应格外的重视医院的安全环境,共同努力维护好良好的就医环境,减少因路滑等问题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,为患者提供安全、舒适的治疗环境。